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。2024年安排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资金132万元,根据前期对市县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需求和建设情况调查,统筹兼顾双季稻重点生产市县和全省均衡发展并运用2023年绩效评价结果,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儋州、白沙等市县。通过集中育秧设施建设,服务水稻大田面积13000亩以上,提升水稻机插率,提高水稻单产和粮食产能。资金补助标准按照中央的要求,按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标准表,分档分类,并执行“双限”标准,即按照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总投资的30%给予补助,补助规模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