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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的通知
  • 申报对象

    扶持额度

    受理部门

    • 在长春市(不含九台区、双阳区)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(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除外),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,生产经营状况良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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