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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各区县(市)经信局,各园区经发(产业)局:   现将省经信委《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湘经信软件〔2017〕75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,报送材料包括《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两份)和电子版(光盘)以及各区县和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函。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   附件:省经信委《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湘经信软件〔2017〕755号) 联系人:杨愈远 电话:88665208电子邮箱:695613435@qq.com   地址:市经信委信息化和通信处(市政府一办821室)  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2017年11月24日    资料下载: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rar
  • 申报对象

    扶持额度

    受理部门

    • 一)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、存储、加工、分析、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。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,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技术先进、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,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。

      (二)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州经信委组织推荐,省属企业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直接报送。2018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领域10个方向,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,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。

      (三)我委将对《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2)进行评审,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推荐至国家工信部。工信部将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,试点示范期为2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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