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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发布2020年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
  • 申报对象

    扶持额度

    受理部门

    • (一)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、登记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。

        (二)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,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,有健全的科研管理、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。

        (三)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,项目实施期内在职,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,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,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。在职公务员、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。

        (四)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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